本报菏泽11月4日讯(记者 李凤仪) 1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30天内必须为职工申办登记并缴纳社保。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菏泽1/3以上企业仅缴纳两险或三险,下一步,人社部门将采取措施让企业缴纳齐全。 新规定中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五项,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缴纳保险费的企业中,五险全部缴纳齐全的大部分是国企,相对来说1/3以上企业只缴纳了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或是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菏泽市人社局企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采取具体措施,让企业在为员工将五险全部缴纳齐全。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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