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4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孙明金) 11月1日,牡丹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接群众举报,胡集镇出现一处非法加油点。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非法加油点进行了查封,并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会同胡集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前往群众反映地点实地调查核实,现场发现两台车载加油机,一个地下储油罐,主要销售机油和柴油。 经营者系当地村民,今年6月份开始从事销售机油和柴油活动。该加油点至今未办理任何相关许可手续,且现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加油点在未办理任何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危险物品,属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并严重危及了周边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非法加油点进行了查封,并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要求胡集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对该非法加油点进行跟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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