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宣传部、公安厅和安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今年11月份开展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的第3个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大家都应掌握国家六部门联合制定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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