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孙婷婷 陈兰兰 通讯员 王斐)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2013年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推进会上了解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工作项目,做到孵化一批、培育一批、使用一批。同时要及时落实按妇女人均1元标准划拨妇联工作经费。 德州市妇联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全市13个县市区、105个市直单位、157个社区,11个社会组织和巾帼志愿者团队、3200余名巾帼志愿者参与实施,开展讲座、咨询、帮扶、联谊、培训等各类活动1100多次,受益妇女群众2.3万余人。会上还要求,各县市区要注册成立巾帼志愿者协会,乡镇(街道)、社区、各部门单位都要组建服务队,形成覆盖城乡的巾帼志愿服务网络。 德州市委副书记满春重介绍,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妇女小额贷款、巾帼文明岗创建、家政服务业、家庭加工业等妇女品牌工作来谋划设计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培育成立女性社会组织适当放宽条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在项目上给予倾斜。要积极引导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工作项目,做到孵化一批、培育一批、使用一批。要不断壮大巾帼志愿服务力量。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注册成立巾帼志愿者协会,乡镇(街道)、社区、各部门单位都要组建服务队,形成覆盖城乡的巾帼志愿服务网络。 此外,各级部门需要搭建更加完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平台,推进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和服务妇女儿童公益岗位,落实按妇女人均1元标准划拨妇联工作经费。目前,德州市已经落实按妇女人均1元标准划拨妇联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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