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12日讯(记者 公素云) 家住长虹路中级法院宿舍的李女士打来电话,两年前小区供暖晚了一周,当时说可以申请部分退款。但近日李女士前往东郊供热公司营业厅领取费用时,却被告知客服中心没办法办理。如何申请退款,让李女士犯了难。 12日,李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李女士所住的小区供暖晚了一周,当时说可以向供热公司申请退还一部分供热费用,约200元。而李女士前往东郊热电公司服务大厅领取退款,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柜台并没有专门办理这项业务,对此业务并不了解。“工作人员说并不知道,也没有退款这项业务,也没有拨这笔款项。”李女士说,自己不知道这笔退款究竟能不能领到,如果可以领需要怎样的程序。 记者咨询了该小区所属的东郊热电公司供热一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在2011年晚供暖约一周左右的时间,公司也将退还居民一部分供热费用,居民领取这部分退款,需要到所属供热所办理申请程序。 “首先,居民需要到所属供热所申请填表,供热所将申请表送往总公司,经过审核批准,这笔退款将直接打进用户的卡里,与用户在供热公司的账户放在一起。”供热一所工作人员介绍说,供热所已经为一批居民统一办理过申请工作,如今还有部分居民没有申请,可以单独到供热所办理申报程序,领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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