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了解到,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考虑驾驶人的驾驶习惯、道路状况、发生事故情况等综合因素。潍坊市交警支队规定,一些路段不能进行测速执法。 规定中写明,测速路段应根据辖区道路设计时速、具体通行条件、实际通行能力,结合通行车辆性能、技术标准等,会同公路主管部门考察论证,根据公路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科学设定公路限速值、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同一道路通行条件一致且涉及多个大队管辖的,限速值应保持一致;有异议的由支队协调确定。 此外,公路上同一限速路段、同一行进方向,测速监控设备间隔应不少于6公里;在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值在60公里以下的路段,获取的车速不超过60公里的车辆违法行为处以警告,车速超过60公里的,按60公里为限速值进行处罚(学校周边道路除外)。 另外,测速执法原则上应根据测速路段的最高限速选择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的路段进行。在道路条件较好、限速比较低的道路,或者在大幅度降低限速、驾驶人来不及采取措施的起始地点,在视线好、车辆少、路况好且不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不得进行测速执法。对新设置和调整测速监控设备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限速60公里以下的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置监控设备测速的,一并向社会公布测速原因、采取的安全隐患治理措施等,每年重新审批、备案,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后,停止测速。 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民警表示,测速设备按属地管理,归各大队负责。市民如有疑问或建议,也可直接向该办公室反映提出。电话为0536-8533110。 本报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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