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12日讯(见习记者 路伟) 12日,胡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在志高国际买了一套房,去年9月份交房时发现自己家阳台被楼前一处门头房上垒的墙完全遮挡。胡先生家里一天仅有2个小时左右能见到阳光。 胡先生家在志高国际3号楼2楼,楼前是一排一层高的门头房,但是房子高度比一般一层要高,房顶超过胡先生家阳台1.4米,门头房上又垒了一堵墙,墙高1.6米。而胡先生家房高只有3米,门头房高出的那部分加上这堵墙将胡先生家阳台堵得死死的。这堵墙离胡先生家阳台仅半米。 胡先生说,去年9月份交房时就发现楼前有这堵墙,“当时就跟开发商和售楼中心交涉过,他们当时说会尽快处理,但是一年多了还是这样。”胡先生说,他们俩口子都来自农村,当时买房时家里东拼西凑筹到50多万,现在再买套房根本不现实。 “我都不好意思请亲戚朋友来我家,一进门看到这堵墙心里也挺堵得慌。”胡先生说,只有早上太阳光通过阳台玻璃缝照进来。 上午9点30分左右,记者在胡先生家看到,阳光从阳台东侧的缝隙中照进来,但是到了10点左右,阳光就照不进来了,客厅顿时暗下来。“夏天还好点,冬天在阳台上晒衣服几天都不干。”胡先生说,家里一天内能见到阳光不超过2小时,周末白天孩子在客厅里写作业必须得开灯。 志高国际售楼中心刘经理称,门头房和楼房是两个单独建筑,开发商交房前他们也不知道会是这样的建筑结构,出现问题后他们也跟领导反映过情况。当时开发商说等工程综合验收完后看能不能敲掉,换成栏杆式的,采光会稍微好点,但是目前工程验收还没完全做完。“另外,公司领导近期有些变动,之前汇报的领导已经换人,前段时间跟新领导反映过,明天见到领导后再跟他反映一下。”刘经理介绍,这堵围墙是设计上要求的,必须要做到一定的高度。 泰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涛说,法律规定业主有采光权,他建议胡先生尽量通过与相关人员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可以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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