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张东伟) 11日,刘某被环翠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8月,市区一医药公司负责人高某报案,称公司所属一店铺店长刘某私吞了店铺租金,还低价贱卖药品,私吞药款。10月17日晚,刘某被临沂警方抓获。 刘某曾向公司申领了一张1万元的支票,本应作为药店的租房费用,但刘某自制了一张房东收条交到公司,私吞了1万元。刘某任职期间还把药店内价值2.2万元的冬虫夏草,以1.8万元贱卖给顾客,私吞了这笔货款。此后,因房东催缴房租,刘某被查出问题,事情败露后刘某写下欠条,承诺尽快还钱,随后就失去联系。10月17日晚,刘某被临沂警方抓获,目前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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