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从潍坊市建管处了解到,潍坊印发相关意见从政策上对建筑业进行扶持。据了解,该意见11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奖励,最高一次性可奖50万元。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扩大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对取得特级资质或年建筑业总产值过50亿元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创出“鲁班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创出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创出“泰山杯”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获得发明专利的建筑企业,按照《潍坊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 据了解,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根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费用的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建筑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该意见提到,力争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900亿元,到2017年将建筑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产业,实现税收40亿元。 袁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