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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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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军,刘律师在采访时表示,对于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轻微的涉嫌行政违法;若诈骗事实成立构成严重后果的,极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刘律师还介绍,在国内,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受民法通则、侵权法、刑法等多部法律保护。而且,《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倘若车主李先生搞不清楚究竟是哪个单位和个人泄露其详细个人信息资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依法维权,起诉购车过程中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刘律师说。 部分车主屡屡掉入“退税”诈骗的陷阱,刘波军律师提醒广大车主务必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最主要的还是要咨询相关部门核实真伪,最好到现场亲自搞清楚;车主如果遭遇诈骗或接到类似电话,要及时拨打110报案,法律观念牢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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