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张书华) 13日,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男子称其12日晚喝了几两白酒,但13日上午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还是27.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这个男子曾于今年7月因酒驾被处罚过。目前,已被处吊销驾驶证、拘留15日。 13日上午10时许,乳山交警大队民警在309国道车道路口设点执勤。对骑轻便摩托车的司机王某检查时,民警发现司机王某带酒气。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7.1mg/100ml,构成酒驾。王某交代,12日晚上,他和朋友喝了几两白酒,当晚就睡觉了。13日早晨,一觉醒来,他觉得自己酒已醒,就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外出办事,没想到还是酒后驾驶。 对王某进行处罚时,王某竟掏出一张今年7月他酒驾被查的强制措施凭证。二次酒驾,王某被记12分并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按照交通安全法,因再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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