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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缴 |
一般居民150元/年,老人为80元/年 | |
- 2013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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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13日讯(记者 李婷婷) 1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开始缴纳,据了解,今年一般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老年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13日,记者在马宅子社区居委会看到许多人到居委会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缴费一直持续到12月20日,根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一般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老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高校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为个人原因每年都会有居民漏交医疗保险金。据介绍,因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是按年进行缴纳,一般在每年的年底前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的保险费,所以对于没有按时参保和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给支付。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从缴费之日起90日后享受。对于中断缴费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按首次参保计算,而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 据了解,每年11月份都是社区居委会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高峰期,大约持续一个月的时间,过期之后就不能办理了,期间居委会都会在小区门口贴出相关通知和政策说明,提醒居民仔细阅读,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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