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1月13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第3季度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和对13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报》获悉,在2013年第3季度环保专项行动督查中,全省13家企业(工业园区)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已责成有关市环保局依法对这些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在省环保厅公布的名单中,枣庄两家企业“上榜”。 本次全省环保专项行动以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题,以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包括枣庄市滕州泰升达豆制品有限公司、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公司在内的13家企业(工业园区)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的企业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有的企业擅自改动在线监测数据,有的企业拒绝或阻扰环保执法检查等。省环保厅决定对这些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责成有关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依法对上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组织责任企业制定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省环保厅将适时组织现场督查和检查验收。 通报并且详细列出了挂牌督办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枣庄市滕州泰升达豆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该公司建设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外排废水COD浓度为1534mg/L,超标33.09倍,氨氮浓度为11mg/L,超标1.44倍。督办要求:责成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环评审批手续办结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于20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枣庄市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该公司拒绝环保执法检查,外排废气SO2浓度为150 mg/□,超标0.5倍。督办要求:责成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在2013年11月15日前作出书面检查并报送省环保厅;市环保局于2013年11月30日前对企业进行重点环境监察,对环境监察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环境监察情况报省环保厅。同时,于20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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