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冯琳) 近日气温骤降,选择打车出行的市民也增多,如此以来,不少市民为了在大冷天少挨冻于是选择拼车。近日,本报96706热线接到不少市民投诉拼车纠纷的热线。 15日下午,市民张女士和一位朋友在小商品城附近打车。由于天黑得早加之寒冷,张女士只得拦下一辆已经载客的出租车。经车上乘客的同意,张女士和朋友上车。此时,车外另一位带着孩子的女士询问张女士“是否可以搭乘”,张女士应允后,二人上车。 第一位乘客先到达目的地,的哥按表收费后,又前往另一目的地。到站后,的哥表示“两伙拼车者各付8元车费”。这一要求遭到后上车女士的拒绝,并表示她是蹭张女士的车,经张女士应允上车,与的哥无关。女士与的哥争执有十多分钟时间,最终在张女士的调解下,的哥少收后上车女子2元才算了事。 15日,家住经区的赵先生和老伴到汽车站附近一个村子里办事。由于村里在修路,车辆不能通行,走路又太远,赵先生和老伴打了一辆“小兔子”。中途一位小姑娘上车,和赵先生拼车。 走了一二百米后,司机发现前方修路,故以无法通行为由将赵先生及老伴及小姑娘卸在半路。 赵先生以未到目的地及拼车为由请求小兔子司机少收一点钱,或者两家收一份钱,遭到小兔子司机拒绝。“两群陌生人拼车,就该收两份钱”,小兔子司机说。 最终,赵先生和老伴共支付了5元车费,由于身上没有太多零钱,小姑娘只交了3元的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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