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4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陈冲) 11月20日,金乡县崇文大道与西外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路旁施工现场未设任何警示标志,一辆轿车途经此处时不慎开进施工路沟,司机脖子受伤。 20日晚21时许,接警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出事的小轿车已冲出路沟停在一边,车辆前保险杠脱落掉在后方,底盘受损较为严重。据司机周先生介绍,当时他驾车沿崇文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交叉路口。向北转弯时,突然冲进路边的水沟中。因为夜间视线不好,施工路面周边较为湿滑,而路沟中的积水与路面基本持平,加上周围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才一头冲进了水沟里。 事发路段的方形路沟长宽约2米,水深约15厘米。“如果水再深一些的话,我这车可能就陷进去了。”周先生心有余悸地说,好在出事时车上没有乘客,就他自己脖子拧了一下,并无大碍。但令周先生不解的是,在如此重要的路口施工,施工单位竟然没设任何路障和警示标识。 交警部门认为,施工单位未经公安机关同意进行道路施工,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是引发该起事故的诱因。截至目前,周先生已经联系到了工程的施工方,双方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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