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对于快件丢失的赔付,《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对于给据邮件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2修正版)》第五章的第四十七条表明: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中也有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通快递公司经理王海告诉记者,他们的快递单背后的快递服务协议都是符合上述条例制定的,快递车失窃后,他按照公司《快递服务协议》第8条索赔规定:对被盗的未保价快件物品,赔偿限额为客户所支付的承运自费的五倍,与客户进行协商,将客户的损失进行了全额赔付。 “快件失窃,快递企业会第一时间赔付客户的损失。”江玉强说,除了客户,快递企业同样是受害者,希望市民可以理解快递企业和快递员。 本报记者 高雯 见习记者 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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