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公布全省17市中小学课业负担抽查情况 |
烟台全省排第七,高中生负担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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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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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李楠楠) “起床最早的人是我,睡得最晚的人是我,最辛苦的人、最劳累的人是我是我还是我……”这首由学生改编的流行歌曲,形象反映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沉重的现状。25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17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抽查情况,烟台在17市中的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段课业负担综合情况排名中位居第7名。其中,高中生负担最重,课业负担达标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省教育厅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要求,要控制学生家庭作业的数量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1小时,初中不超1.5小时,高中不超2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 2013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委托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就普通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学习时间、睡眠时间、作业量、节假日安排、有偿补习等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4年级、8年级和高中2年级学生或学生家长进行了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学生家长,家长比例分别为:4年级97.01%;8年级94.25%;高中2年级97.24%。 从17市情况来看,烟台等9市中小学课业负担综合情况(即课业负担达标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也就是说,烟台普通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在17城市中,烟台居于全省第7位,但较2012年名次有所下降。 在小学阶段,青岛、威海、烟台等7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课业负担相对较轻。但存在小学生到校时间过早的问题,仅有68.59%的小学生符合规定,在早上七点半到校。 在初中阶段,烟台同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但仍有一半以上的学校公布考试名次,七成以上的学校作业超过1.5小时。 在高中阶段,烟台等8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学校素质教育落实情况最差,高中学生课业负担最重,同时存在走读生到校早,不能按规定放假、公布考试名次、作业超过2小时,划分重点班,部分老师提供有偿家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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