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吕建强 王伟) 近日,德州市物价局对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非居民天然气取消存量气、增量气划分,收取综合销售价格3.65元/m3,每立方上调0.38元。 为理顺存量天然气和增量天然气价格矛盾,德州市政府启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了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规定,德州市中心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7元/m3(存量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65元/m3(存量气、增量气综合销售价格)。 “存量气、增量气存在差价,此前一直针对天然气进行成本监审,确认合理价格。”德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今年7月份,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德州市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天然气(存量气)销售价格,由2.90元/m3调整为3.27元m3,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90元/m3调整为3.07元/m3,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80元/m3调整为4.10元/m3。此次调整将非居民天然气取消存量气、增量气之分,收取综合销售价格,调整后非居民天然气每立方上涨0.38元。 德州市物价局要求天然气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努力为天然气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 据悉,此次价格调整不涉及车用、民用天然气,德州市车用天然气价格仍执行4.10元/m3,民用天然气仍为2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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