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夏庆田) 22日,在沂源县消保委调解下,消费者董女士从商家处拿到了246元退货款。 据了解,今年10月中旬,家住沂源县的董女士花246元钱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女式皮鞋。董女士仅仅穿了三天,就发现其中一只鞋的内底中间层断裂,董女士随即找到商家,商家答应给免费维修。几天后鞋子修回来了,但维修后的皮鞋鞋底粘贴的十分粗糙,商家答应再次返厂维修。可是,董女士等了十几天商家再也没和她联系。着急的董女士去找商家询问,没想到售鞋的店员态度强硬,双方发生争执。 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商场负责人同意为董女士退货,并亲自登门向董女士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