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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前后,物业都收了“电梯使用费” |
市物价局回应,第二次属重复收费,业主可投诉维权 | |
- 2013年1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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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王伟平) 26日,福山区欧尚花园小区业主拨打本报帮办热线反映,业主们买房时就已经交了物业费、电梯使用费和装修保证金。装修结束后,物业却告诉业主,每户需要再交200元的“电梯使用费”。 欧尚花园小区业主李先生介绍,他家电梯费已经按照0.3元/平方米的价格,合在物业费里了,在装修时,他还交了垃圾清理费和2000元保证金。 新房装修完了,李先生准备要回自己的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却告诉他说,要从保证金里扣除200元的“电梯使用费”,其余的费用三个月之后返还。 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福山区欧尚花园小区了解到,小区15号、16号和17号楼已经竣工,100余户业主已经装修完毕。 16号楼一名业主告诉记者,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同样发生在其他100余户业主身上。 “我老公交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装修都规规矩矩的,后来物业说(这部分钱)不能全退,部分是‘电梯使用费’。”业主姜女士说,“物业费、电梯费和其他费用都交了,这200元‘电梯使用费’是不是重复收费啊?”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欧尚花园小区物业。物业经理证实,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属实,因为这些电梯都是客梯,所以物业向每户业主收取200元以维护电梯日后正常运行,“大部分业主都是同意交这个钱的,只有部分业主不满。” 那么,物业收取这200元费用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烟台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周科长介绍,如果业主已经交了电梯使用费用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另外收取200元的“电梯使用费”是重复收费,业主可以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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