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孙芳芳 通讯员 莫言 李广文 李京鹏) 从9月底开始,烟台市质监局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人员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活动。此次治理共发现各类隐患376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23份,并责令11座冷库停止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目前,不合格设备已整改到位252个。 今年6月份发生在吉林的特大火灾事故和8月份上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和人员伤亡,为确保烟台市涉氨制冷企业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从9月底开始,烟台市质监局集中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人员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并建立了涉氨制冷企业台账。 近日,检验人员来到市区一家冷库检查。经现场查看,检验人员发现,该冷库建设时间比较久远,冷库几乎是空的,仅有少量替别人保存的货品。“其中一些制冷等特种设备早已老化,明显不符合使用要求。”检查现场,检验人员对其提出了关停使用特种设备的要求。 截至11月20日,检验人员共检验压力容器2561台、压力管道76.47千米、锅炉、叉车等其他设备244台。发现各类隐患376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23份,现已整改到位252个,责令11座冷库停用特种设备,其中市直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