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6日讯 (记者 张焜 通讯员 赵丽翠)为让失足未成年人有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潍城法院探索适用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制定制度对部分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保密。26日,记者了解到,已经有47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被封存。 2012年,在潍坊某中专学校就读的小纪参与了一起抢劫。公安机关在破获抢劫犯罪团伙时,将小纪抓获,一并移交检察机关。由于作案时他还是未成年人,被公诉至潍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 潍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负责审理潍坊市区所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石凌云庭长告诉记者,2013年的夏天,法院依法判决小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决生效后,潍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出具了一份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并同时向小纪的父母、辩护律师、负责处理该案的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院公诉科以及刑罚执行机关司法局、检察院监所科和公安局户籍科等近十个单位及个人,各出具了一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要求对小纪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石凌云说,依照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为此,法院做出了封存决定书,并书面通知能够了解到详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所有相关单位及个人。要求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相关犯罪记录,除了办案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有权利查询的,也需要签订相应保密协议。 记者了解到,其实在2012年,潍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就开始探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当时需要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申请。石凌云告诉记者,如今,一些曾经被封存犯罪记录的孩子已经在某些高校就读,周围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是一名罪犯。他们过着正常的生活,有些还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目前,2013年1月1日以后做出生效裁判、符合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罪犯有47名,他们的犯罪记录都被封存。除了案件有关人员外,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犯过罪。这样,让他们能够在正常的环境下成长,有助于真正改过自新。 为了能够让更多的未成年罪犯提供机会,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在2013年1月1日以前被判处管制、单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依旧可以提出申请,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未成年人,可在刑罚执行完毕二年内,提出申请。 相关链接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判决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裁定终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档案进行封存保管,犯罪未成年人有条件免除报告义务,非法定事由不得对外公布任何案件信息的制度。 新闻延伸 “封存”后就业仍可能受影响 26日,记者了解到,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犯罪封存的规定比较模糊,也没有完善的适用规范。导致“封存”制度可能难以得到完全有效的执行。此外,曾经被封存记录的人在就业时可能仍然会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法律规定亟需完善。 “当封存决定书第一次发送到一些单位时,这些单位可能还会觉得很新奇。”2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我国新刑诉法的规定当中,犯罪记录封存是“应当”,而并不是“必须”。因此,并不是所有的相关单位,会对此制定出明确的制度或出台规范。个别单位可能还会觉得“封存犯罪记录”是很新奇的东西,不会真正重视起来。没有详细、完善的适用制度或规范,就可能导致“封存”制度在较大的范围内不能有效执行。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这些孩子即便改过自新了,就业时可能有一些工作仍然不能做。”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比如公务员、军人,甚至是律师、教师,这些孩子们成年后,可能仍然无法考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封存”到底到什么限度。 王建华说,按有关规定,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被有权利查询的单位查询出的。而按照一些职位或资格的考录规定,考取人不能接受过刑事处罚。因此这些曾经被封存记录的人可能无考取这些职位或资格。一个孩子在心智不成熟时犯了错,犯罪记录被封存后受到了保护,然后改过重新,甚至品学兼优。难道成年后,就因为当年的一些较小的错误而无法从事自己喜欢的行业?如果因为以前的过错,他们想投身法律界、维护法律正义却不能,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封存”是因对未成年人保护而做出的规定,这个保护不该成为形式。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将这种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 张焜 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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