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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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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通知栏上,明确规定的收费标准。 本报记者 辛周伦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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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辛周伦 王在辉) 26日,市民孙女士拨打本报温暖热线83081110反映,北京路海纳现代城今冬首次供暖,却被告知5层以上住户需缴纳二次供热费,每平米多收3元。物业表示热力公司不承担此项费用,需受益方承担;住户则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 26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路的海纳现代城。在大门口处张贴了一张红色通知,要求住户在11月29日之前,缴纳取暖费。并明确规定收费标准,1-4层20.4元∕㎡,5层以上23.4元∕㎡(含二次供热费)。 据海纳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二次供热,是物业公司将热力企业输送的热源单独配置热系统二次转换后,分高低区向高层住户进行的供热。“这个小区是高层,热力公司热源到小区后,需进行二次加压,才能保证高层住户暖气的温度。”海纳物业李经理说。 李经理介绍,由于海纳现代城今年是首次供暖,并且小区入住率不到20%,目前只有30余户缴纳了取暖费,根本没有达到供暖标准。“我们好不容易做通了热力公司的工作,今天决定供暖,但是二次加压所产生的水、电费成本太高,热力公司不承担,我们物业也没有能力承担,因此只能让受益方来承担这项费用。” 一些高层住宅居民认为,作为业主已缴了物业费,不应再单独缴纳这个费用。 随后记者采访了阳光热电,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政府出台的收费标准,对高层及多层带电梯的住宅楼供暖面积按建筑面积的85%计算,“我们只按照规定收取供暖费用,即每平米20.4元,并没有乱收其他费用。” 日照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24元的供热价格是到户的价格,此小区属于多层带电梯的住宅楼,供暖面积按建筑面积的85%计算,小区到户价格为每平米20.4元。 小区物业收取二次供暖费用是不合理的。“今年部分小区开始直供试点,有望逐步改善二次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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