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7日讯(记者 尹明亮) 近日,山东省编委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继续推进广饶县大王镇等8个镇试点的基础上,将在全省再选择12个经济发达镇列入改革试点范围。试点镇将获得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将获得必要的财力保障。 根据《意见》要求,12个镇将在综合考虑经济总量、人口和地域面积、产业特色、发展潜力等因素的情况下确定。 在试点的内容方面,将扩大试点镇的管理权限,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是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权和其他行政执法权,凡是下放的管理权限应事先充分征求试点镇意见,列出详细的放权目录,明确县直部门和试点镇的职责。将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在镇域范围内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意见》还提出,要理顺县镇职责关系,明确试点镇政府履职重点,依据职能赋予镇相应的管理权限和必要的财力保障。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县镇财力分配关系。省财政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试点镇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还将推进用地制度改革,重点支持试点镇合理用地需求。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在试点镇设立各类金融机构。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更多农村人口有序向镇区转移。 按照计划,12个试点镇确定后,将经过3-5年的努力,把试点镇打造成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使试点镇成为人口集聚、产业集群、功能集成、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 政策释疑 强镇扩权 解决“脚大鞋小” 为什么要给强镇扩权?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科学配备人员,是政府高效运转的基础。经济发达镇在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产业结构、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等方面已远远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乡镇范畴。因此,可适当放宽经济发达镇党政机构限额,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通过内部调剂的办法适当增加编制,解决发达镇“脚大鞋小”问题。但是不能简单地把试点改革引向提高规格、增设机构、扩充编制、增加人员上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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