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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轿车,谎称抵账把车卖了 |
一男子两年内卖掉租赁轿车11辆,涉案160余万元 | |
- 2013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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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27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周庆祝) 租赁来奥迪、帕萨特等轿车,谎称是自己的抵账车辆卖给他人,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卖掉轿车11辆,涉案价值160余万元。27日,记者从高新区法院获悉,嫌疑人赵某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2年8月,赵某来到兖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称自己打算长期租赁其中的一辆奥迪轿车,随后以比较优惠的价格租到手后,开车去往菏泽,将该车抵押给了菏泽的一家企业。眼看租赁期已经到了,租赁人多方联系赵某,可赵某却再也联系不上,无奈报警求助。经相关部门鉴定,该奥迪轿车价值27万余元。2012年11月,赵某来到济南,租赁当地一家公司的本田雅阁和捷达轿车各一辆,并故技重施,将两车抵押变卖给他人后再次没了踪影,经过鉴定,两车分别价值19余万元和6万余元。 民警调查得知,2011年开始的两年时间内,赵某先后在济宁、济南、兖州等地租赁轿车11辆,均以抵账车的名义把租赁来的轿车抵押或者变卖给他人,涉案价值共达160余万元。多名受害人报案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一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庭审时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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