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7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盛春坤 齐冬梅) 骑车上学的路上被出租车撞伤,因较严重的后遗症不得不休学一年,曲阜一中学生的家人向出租车司机索要“误学费”无果诉至法院。在曲阜法院调解下,出租车司机赔偿该中学生5000元误学损失。 今年14岁的李某是曲阜一名初三学生,今年8月份,李某骑电动车去学校途中与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致使李某颅底骨折,同时并发严重的后遗症,还造成李某对上学产生严重的恐惧情绪,家人无奈为其办理了休学一年的手续。事后,李某及其家人要求司机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休学损失费,却遭到了司机张某和保险公司的拒绝。随后,李某家人诉至法院。 曲阜法院的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该项事故导致李某产生恐惧心理不敢上学,对于心理较为脆弱的未成年人来讲确实产生了实际上的损害。经过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张某最终认同了法院的观点,同意赔偿李某休学损失5000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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