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宁津的张风坤拨打本报热线反映,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期间,他在临邑县德平建筑公司一项目工地打工,但项目结束后,9700元工资一直拖欠,公司及项目开发商互相推脱,他不知该去哪里讨工钱。
讨薪者: 9700元工钱没处讨 “项目部解散了,可9700元工钱到现在也没给支付。”59岁的张风坤家住宁津县,2011年10月份左右在临邑县德平建筑公司名下的富丽花园小区建设项目中干活,在15号楼和19号楼工地做保管,每月工资3000元。因不能及时发放工资,德平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刘玉森先后向张风坤开出两张工资欠条。在张风坤提供的工资欠条上,分别写着“今欠张风坤富丽花园19号楼、15号楼工程人工费5200元”及“德平富丽花园工地15号楼、19号楼欠张风坤2012年2月21号至4月25号的工资,每月工资3000元”,落款名称为德平建筑公司项目部刘玉森。 “2012年六七月份就找不到刘玉森了,2012年10月份,德平建筑公司经理支付了2000元,并承诺剩余部分以后再给。”张风坤称,目前拖欠工资共计9700元,前前后后去了五六趟,但德平建筑公司仍以“公司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德平建筑公司让找富丽花园小区开发商,称开发商拨了钱就支付;开发商说会拨钱给建筑公司,两家互相推脱,真不知该去哪里讨工钱。” 建设方: 开发商不给钱 临邑县德平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单金报称,德平建筑公司是2011年新成立的建筑公司,临邑县德平镇镇政府要求“税不外流”,富丽花园小区开发商来自宁津县,需要挂靠本地公司。“富丽花园小区开发商自带队伍,挂靠临邑县德平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刘玉森是由开发商派来的,主要负责富丽花园小区项目。”单金报说,前期两方签署了协议,明确规定富丽花园小区项目工程款、工人工资等拨款都需要经过德平建筑公司,但开发商并未按照协议执行。 “项目经理刘玉森找不到了,开发商也不露面,工资拨款也没走公司的账,对欠薪情况不掌握。”单金报称,富丽花园小区开发商仍欠德平建筑公司管理费、税款等近百万元。 开发商: 项目经理跑了 富丽花园小区开发商宁津县元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刘书凯称,当年经过工程招标后,富丽花园小区由临邑县德平建筑公司负责施工,该公司又将15号楼、19号楼转包给刘玉森的施工队,刘玉森不属于开发商员工。 最初工程款项等均是按照协议规定直接向德平建筑公司拨付,但该公司未将款项及时向施工队划拨。于是开发商和刘玉森又签署了一个补充合同,直接将工程款项(包括工人工资)拨付给刘玉森;管理费、税款等依旧直接拨付给德平建筑公司。刘玉森在工程未完成时就已经找不到人了,后续工程是由另外一支施工队完成的。 “前期向德平建筑公司拨付了200多万,后期又向刘玉森拨付了300万左右,已经超出实际应支付款项30万左右。”刘书凯称,工人现在单方面称欠薪9700元,开发商不予认可。需要找到刘玉森确认欠薪9700元,如果刘玉森无偿还能力,应由开发商支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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