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展开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大排查 |
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对其停产整顿 | |
- 2013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聊城11月27日讯(记者 李璇) 为汲取青岛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教训,聊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日起至12月16日,对全市输油气管道企业及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据了解,此次整治针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柴油输送管道企业;所有城市(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分支输气管线管道企业;所有以燃气作为工业生产燃料的燃气使用企业等。重点检查长输管道安全管理情况和输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各级油区工作管理部门及市政公共事业、安监、质监、规划、消防、公安等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从长输油气管道到企业和居民用户的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控制危险源,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要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隐蔽致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现场查出的每一处隐患和问题,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停而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