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新东 朱宝林) 驾驶人郭某贵开车碰了人,本来是一起小事故,但是因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牢狱之灾。 11月5日21时15分许,济阳县曲堤镇西郭村郭某贵驾驶轿车沿开元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三旺路口,与沿龙海路由北向南齐某洁驾驶的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齐某捷受伤。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郭某贵存在酒驾嫌疑,遂对其抽取静脉血待检。11月18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物证鉴定所鉴定郭某贵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5mg/100ml,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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