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前后,物业都收了“电梯使用费”》追踪 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王伟平) 近日,福山区欧尚花园小区业主拨打本报帮办热线称,小区物业在业主装修前后分别收了一次“电梯使用费”(详见本报11月27日C12版)。经本报报道后,福山物价局立即核实并查处,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向业主多收的200元。 欧尚花园小区业主李先生介绍,他家按照每月0.3元/平方米的价格交了电梯使用费和2000元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可是新房装修完后,物业却告诉李先生称,还要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200元“电梯使用费”。 跟李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装修完毕的100多户业主。 对于收的第二次“电梯使用费”,小区物业的经理称,这部分费用是为了维护电梯日后正常运行。 本报报道后,福山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欧尚花园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和业主予以调查核实,最终确定,小区物业公司收费行为确实是重复收费。 福山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周科长介绍,调查后,针对业主装修完毕后被物业公司收取的200元,已经责令物业公司退还给业主。小区物业如果再次出现重复收取电梯费等违法行为,福山区物价局将依照价格法予以查处并罚款。 得知200元要被退还的消息后,李先生等业主兴奋地告诉记者,“非常感谢贵报的关注,帮我们100余户居民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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