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杨金刚)诸城市的李女士与丈夫离婚后,小孩由丈夫抚养,然而李女士多次要求探望孩子均遭到前夫阻止。26日,李女士找到前夫想见见孩子,再次遭到了前夫的拒绝,李女士一气之下便想跳楼轻生。 26日,在诸城市西外环杨春商贸城西侧沿街房,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坐在沿街房三楼的窗户外侧,情绪非常激动。辖区派出所民警也已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正在三楼沿街房内与女子进行交流。女子整个身体都已经在窗户外侧,坐在窗台上,只剩下右手紧紧抓住窗户上的窗扇,一旦民警靠近,女子就会将窗户拉上。 民警从女子的口中得知,该女子姓李,几年前与一位姓刘的男子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孩。结婚以后,由于双方不合等各种原因与前夫离了婚,离婚时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最近一段时间,自己想孩子想得厉害便想去见见孩子,前夫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一转眼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自己越来越想女儿,但是前夫又不接自己的电话,所以才想到跳楼轻生。 在现场,民警试图向前接近女子,想趁与其谈话的时候找机会将其救出,但是女子就是不肯让民警接近。就这样民警与女子交谈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但是女子仍不肯下来。无奈之下,民警只好求助119。几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然而,直到此时,女子情绪仍然比较激动。 为了不出现意外,消防指挥员下令,在女子位于沿街房窗户的外侧铺设救生气垫,一切准备就绪后,民警便上前一把抓住了女子的胳膊,在民警与消防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紧急救援,最终将女子安全的从窗户外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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