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浩 韩杰杰 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让“公车”再次成为被聚焦的对象。实际上,最近几年来公众对公务用车的关注持续升温,每一次见诸报端的“车轮腐败”都会引起一大片口诛笔伐。 潍坊公众对于公务用车的关注至少可以追溯到2009年的潍坊两会。2011年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开启了潍坊公务用车的规范之路。如今,一条条越来越明确的规定让公车也逐渐明确了自己的本职工作。 节假日公车贴“封条” 26日,在一机关单位上班的小唐因为公务要去趟高密,跟往常一样,需要用公车的他先到机关办公室填了一张“派车单”,单子上标注得很详细,什么时间用车、什么时间还车、去哪里、做什么事,甚至回来后还要补充上出行里程、油耗和费用,这是规矩。这些,在潍坊不少单位中都已不是新奇事。 “严,可严了。”问及单位的公车变化,另一位在机关单位上班的小孙说,公务用车登记严格只是一方面,在他工作的单位,除特殊工作需要,周六周末单位的公车是不允许出现在大街上的,每辆公车都有自己特定的停车场地,在不在一目了然,“以前局里还是抽查,现在已经成了常态”。不仅如此,从今年开始,公车使用要求更加严格,在节假日的时候,公务车辆需要统一封存停驶,“贴上封条,等上班时再揭下来”。还有一个让小孙平时没有在意的变化,单位的公车慢慢地变少了。 个人的变化来自于单位抓得更紧。昌邑市公路局在作风建设活动中明确规定,机关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对不按照要求使用公务车辆,私自改变公车用途和行车路线办私事的,一经查实追究公车使用人员、驾驶员和派车科室负责人责任。在出车途中使用人员要求更改路线办私事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机关车辆驾驶员私自使用公车的,追究驾驶员和车队管理人员责任。领导司机私自用车出现问题,领导负管理责任。滨海环保分局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廉政建设中也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面对公车使用中存在的高能耗、低效率、浪费大的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2011年起,潍坊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启动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随着新条例的明确和新规定的推行,截止到今年7月份,152辆公务用车被转让和报废。交通费总量控制的方法又使得实际支出大幅降低。改革之后的各部门单位交通费至少比原来降低三分之一。 (下转D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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