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要力争2018年前,在淄博新区建立“淄博市创业大厦”,促进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 据了解,要在高新区建设10-2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为各类高层次创业者提供生产加工场地。各区县要建立“政府搭台、企业参与、高校联合、社会协助”的合作模式,多种形式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好、容纳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能提供全程创业指导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每个区县至少建成一处符合市级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每年评估认定3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并根据孵化效果、产生的经济社会价值、入驻企业个数、吸纳就业人员等实际情况,给予每处20-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对评选为市级创业型区县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评选为市级创业型街道(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评选为市级创业型社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对评为省级以上的创业型城市、街道(镇)、社区,在国家、省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我市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配套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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