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环境保护部和公安部3日在京通报《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各级环境保护、公安部门要联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 根据《意见》,环保和公安部门将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为衔接配合的重点领域。环保部门在涉嫌犯罪的案件办理中主要是发现、查处、移送涉嫌犯罪的行为以及后续配合协调工作。公安机关主要任务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排除环境执法阻挠因素。 为了突破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取证难、认定难的瓶颈,《意见》将强化环保和公安部门的深层次合作并树立证据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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