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刘雅菲)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范围及标准出台了。在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按照淘汰时间分为四个阶段,越早淘汰获得的补贴越多。 3日记者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在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可申领补贴。 早前发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明确,自2013年12月1日起,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通告出台后,黄标车的收购价格大幅下跌,又不能开进市区,给黄标车车主带来许多不便。因此,提前淘汰黄标车便成为不少车主的选择。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或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不执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的车辆淘汰不适用本补贴政策。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实施。黄标车淘汰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其中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第一时段,在该时段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补贴标准为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110%;2014年1月1日—6月30日为第二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为第三时段,补贴标准为第二时段的90%;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为第四时段,补贴标准为第二时段的80%。 以2006年以后登记的小型汽车为例,若在第一时段淘汰,则可以获得补贴0.77万元,在第二时段淘汰可获得0.7万元,在第三时段淘汰可以获得0.63万元,如果等到第四时段淘汰,则只能获得0.56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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