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对于私自连接排水设施进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 根据《条例》要求,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要求,个人与集体进行排污管道工程时,需要上报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经过统一设计规划,在专业指导下进行施工。”刘殿勇说,主管部门将根据管道的路径、排水水质、水量进行规划,合理布局管线。 本报记者 公素云
单位私接排水设施 可处10万以上罚款 本报济宁12月3日讯(记者 公素云) 老运河城区段清平桥西河北岸排污口日前改造完成,截止到目前,今年年初计划改造的21处排污口已经完成,其中包括4处私接的下水管道,这4处管道是改造工程中成本较高的改造项目。 老运河城区段济安桥西北岸的一输送雨水的管道,曾有清水静静地流出。就在几个月前,这条管道却频频流出污水。济宁市排水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探查后发现,在这条雨水管网上,居然有19处私接的下水管道。 私接的下水管道是污水的来源之一,也是改造工程的难点之一。“由于管网铺设在地下,探查起来非常困难,施工人员将沿线的每个检查井打开,进入管道一一下去检查,经过两周的探查,最终发现管道内有多处私接的排污管道。”济宁市排水管理处工程科工程师刘殿勇说,由于接入的下水道太多,施工人员只好截流上游原有的雨水管道,将排污管道直接接到了污水处理厂。 刘殿勇介绍,在整治的21处污水直排口过程中,这种私接排污管道进雨水管道的情况最常出现,也是最难处理的管道故障。其中有4处私接的下水管道,有5处直接排污口。“个人或集体因为缺乏排水法律知识,常常将自家的管道私自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中,由于不具备专业的技术,个人在连接下水道时,往往误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道中,对城市公共排水设施造成损害,遗害无穷。”刘殿勇说。 这次排污口维修改造涉及的河段包括任城河、老运河、小府河、小光河等河段。排污情况包括污水直排、截污管道常溢谁、溢流口连续性大量污水溢流等。根据具体情况,。济宁市排水管理处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在济安桥西河南岸,铺设D300截污管74米,砌筑检查井一座,将明排水污水接入管道。 今后,济宁市排水管理处将加大污水直排口的整治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头条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