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八项规定”出台一年,记者在一些地区基层采访了解到,在各地严厉监督的高压之下,部分干部职工在办公用房、配备公务车辆、公款费用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暗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值得警惕。 借助评比 补发福利 今年3月份,中央纪委通报湖北省赤壁市地税局春节突击发钱等典型案例后,许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传统的逢年过节发放物资或购物卡现象,大部分已被禁止。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说,想着平常工作也挺辛苦,给大家谋些福利,因此就变着法子、改换名目、私下发放。 “现在各项评比创建多,获得这些荣誉给职工增发一定津贴或奖金,是政策允许的。”一位基层干部坦言,“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档案管理达标单位”,绝大多数单位每年都能获得几项奖励或荣誉,机关趁机将各类节日福利给补上,“节前发改节后发,过节物资变工作奖金,大伙都心知肚明”。 名为培训 实为旅游 今年来,武汉青山一街道组织10名工作人员赴海南公款旅游、河南新乡民族宗教局组织公款旅游等事件,先后被中央纪委通报,严禁公款旅游已成为各地一条“高压线”。但一些“管不住腿”的领导干部还是“对策”频出,“领导出游、企业买单”“名为培训、实为旅游”等现象依旧时有发生。 中部地区一乡镇干部透露,不久前参加全县干部党校培训,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前往江西井冈山培训学习。4天培训时间,仅第一天组织大家集中培训,其余时间都是在当地参观游览,所有费用都在培训费用中开支。 变换发票 照吃不误 很多地区为杜绝公款吃喝,明文规定餐饮发票一律不能用于报销。但一些地方仍然会出现将餐饮发票换成小额购物发票,“照吃不误”。一位县级政府机关接待负责人告诉记者,上级领导和外地“财神”都得罪不起,各级检查和招商引资照常得接待。 这位负责人说,为不违反规定,现在所有餐饮发票都得换成超市定额发票,1000元的换成两张500元的,发票上就写日用品或办公用品,或者用相对小额的加油票来充顶,“只要把具体情况给报账领导说明,领导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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