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我省各地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些法院还举办了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观法院,他们中间,很多人还是第一次走进法院。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说,进法院尚且是第一次,对普通群众来说,可见法院有多“神秘”。 在当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司法公开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而司法公开最公认的场所就是法庭。日照东港法院推出庭审现场直播和微博直播,并将判决书网上公开,这样的举措,既是一次普法的过程,也是一次形象宣传。因为对百姓来说,了解司法,才会尊重司法。 法院对外开放,能走出这一步是可喜的,也是值得鼓励的。但目前的开放还受限于被邀请,许多普通群众还难以走进法院参观、走进庭审现场旁听。济南中院提出,开放日活动将常态化,我们也期待更多的法院能够实现法院开放的常态化。 开放日的法院肯定多少和往常有些不一样,即使没有装扮,也会有人引导介绍。那普通日的法院又是什么样子,相信“素颜”的法院和法官才是群众最想了解和认识的。 我们可以畅想将来,随便一个工作日,在不影响法院工作的情况下,到法院参观,旁听一次审判,查看一下法律文书,提几点个人意见。 (刘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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