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4日讯(记者 孟敏) 4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的解读,明确今后我省投资最低限额标准大幅提高,出炉了17市亩均产值税收账标准,我省单位GDP建设用地“十二五”期间要下降30%。 目前,我省执行的投资最低限额标准为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或者用地面积小于10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得单独供地。今后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产业向园区集中,引导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介绍,新增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也将大幅提高。各类园区新上工业项目,不仅要算亩均投入,更要算亩均产值和税收。我省现执行的新增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要求为国家级开发区不得低于240万元,省级开发区青岛、烟台、威海不低于200万元;济南、淄博、潍坊、东营、泰安、莱芜、济宁、日照不低于160万元;滨州、德州、聊城、菏泽、枣庄、临沂不低于100万元。今后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一般应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 “以前的厂房都是一层,占地大手大脚,浪费现象严重。”11月29日,在临沂市兰华地产品加工园区,一座座多层厂房已然建成,临沂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说,此前我省只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等部分指标提出要求,而新标准涵盖准入门槛、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等,在全国省级是最全面的。 目前,我省规定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6,今后要求新建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与江苏等沿海发达省份大致在一个水平线上。 同时,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更严格,要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一般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一般分别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对节地水平要求更严,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得低于三层,且容积率应达到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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