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曾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舍,就是现代官邸制的雏形。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都居住在官舍内,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致仕(退休)离任或官员正常调动离任,须尽快腾出官舍,不得带走任何公家物品。任职期间居住官舍不需付房租,因此,它不仅是一项福利,也是一种政治待遇。 老潍县的官舍,按照封建时代州县衙门建筑规制的要求,建在县衙门的二堂之后,是一单独的宅院。其规模据《潍县志稿》记载:“进宅门有传达室,正面为三堂三楹,东西各有会客室、收发处,堂后为上房(寝室)七楹,院里有东西两厢作为书房,上房东有橱寮。另有附属偏房六间”。看来,从房屋的数量上说,官舍总共多达三十多间,在当时可谓设施齐全,面积宽敞。作为县官的内宅,它又是绝对隐私,下属一般不能随意进入的。按规制,内宅也只有一个通往前庭的正门,据说,朝廷有严厉的法规,禁止地方官在内宅另开旁门或后门。 潍县,明洪武九年撤州改县。之前,知州张萃重建过州衙,明洪武十三年重修后,历经嘉靖、万历、崇祯年间屡次重修、再经康熙十年(1671)地震圮毁后修复,其间近六百年时间,州县衙门建筑的形制、规模基本未变。 俗话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改县后仅明清两代534年间,这里居住过的县官有178人之多。平均每位县官住期三年。乾隆年间,郑板桥任潍县知县时,他在这里连住七年,是潍县住官舍最长的地方官之一。 封建时代对于地方的官舍,虽有统一的形制与要求,但因县治所处的政治、军事、交通位置、县域的大小、特别是地方经济财力的不同,地方的官舍也就自然形成了不同的档次。尽管住官舍是福利待遇,但是也有个宜居不宜居的问题、例如,郑板桥住进潍县的官舍时,当是在康熙年间地震官舍修复之后约50年,可谓也是老房子了。郑在任职期间,虽然曾连续三年大修了潍县的城墙,而后又大修了城隍庙、文昌阁,还有状元桥,但是地方志并没有找到他修缮官舍的记载。可能是因为当时潍县的官舍相比他之前在范县任知县住过的官舍的条件好多了。他在《范县署中寄弟墨》的书信中曾提到:初任山东范县知县,因所居署屋(即官邸)系前朝(明代)建筑物,低而狭,潮湿难堪,由此触发了他的湿气,饮食无味,两足溃烂。请医生调治,大夫告诉他应居朝阳而不返潮的高厦。因此他不得不搬出官舍,迁移到署后因主人携眷赴京而空闲的邓家花园里。这里房屋轩敞,花草清幽,与县署只隔一巷,朝往夕来,也很便利。但是每月可要自掏腰包,打发房租六十千(一千就是俗话说的一吊钱)呢。但是,即使自己宁肯花钱租房子住,郑板桥也不曾花费老百姓的钱财来修缮当时低矮又潮湿的范县官舍,这件事倒值得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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