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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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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1205/J15/J15_0058.jpg) | 烟台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芝罘区法院参观。本报记者 阳佳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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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王晏坤 阳佳 通讯员 旷翔宇 任泽英 刘国军) 为更好地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烟台市、县两级法院同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均分别邀请了驻地学校师生代表,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活动期间,受邀代表均旁听了案件庭审,现场观摩了法官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受邀代表就烟台法院系统的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学百天不如练一次,今天真是学到不少东西!”在芝罘区法院,烟台大学法学院研一的于同学说。在市中院,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说,这样的活动可以避免学生只学习“校门里的法律”,到法庭中亲身感受更好一些。 随后,大学生们还提前感受将来的“工作氛围”,参观了芝罘法院院史陈列室、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全面了解了法院工作及法院文化建设情况。除了市中院和芝罘人民法院外,烟台其他各县市级法院也均开展了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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