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4日讯(记者 陈晨) 4日上午,菏泽仲裁委员会、菏泽市民营经济办公室联合举行菏泽仲裁委驻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仲裁庭启动仪式,2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仲裁庭的设立,将以仲裁独特的优势开辟一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它是司法诉讼外解决经济纠纷的又一重要途径。根据《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同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菏泽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韩允谦介绍称,仲裁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特点,避免了诉讼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的冗长程序,审结期限短,能够有效遏制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从而避免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与诉讼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便捷高效、成本较低、不公开进行等特点,更适用于日趋复杂的经济纠纷。 菏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肖中鸣告诉记者,服务中心自2012年8月份启动以来,不少来咨询业务的中小企业都希望可以通过服务中心帮助解决经济纠纷,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仲裁庭的设立正是满足了菏泽中小企业的迫切希望。据了解,菏泽市仲裁委员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共仲裁解决了1200余件民商事纠纷,其中2/3为企业纠纷。 据介绍,针对菏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仲裁庭解决争议的工作重点为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 在启动仪式上,菏泽市民营办要求各县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充分认识仲裁的独特优势,尽可能选择向菏泽仲裁委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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