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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两时段,黄标车允许进市区 |
时间为6时至9时,16时至20时,其它时段仍禁行 | |
- 2013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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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李世成) 4日,威海市交警支队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分时段区域禁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自本月起,每日9时至16时,20时至次日6时,在市区齐鲁大道以北、海埠路以西、沈阳路以东、环山路以内区域(均不包含边界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 今年10月份,交警部门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交警部门拟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市区齐鲁大道以北,海埠路以西,沈阳路以东,环山路以内区域(均不包含边界道路,以下简称“禁行区域”),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一个多月来,在大多数市民表示支持的情况下,也有部分市民向交警部门提出了各自的意见。综合市民们的反馈意见后,交警支队对黄标车进行了调研,发现大量的企业班车是黄标车,一旦禁行将给大量在城郊上班的市民带来诸多不便。也因此对拟定的“全天区域禁行”,更改为“分时段区域禁行”。 4日发布的《通告》中主要内容有,自2013年12月1日起,每日9时至16时、20时至次日6时期间,在“禁行区域”内禁止黄标车通行。 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交警部门通过路面检查和电子监控系统予以查纠,并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200元罚款。 2013年12月31日之前,为黄标车禁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交警部门责令其驶离禁行区域,对拒不驶离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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