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加强督查 |
刹住楼堂馆所,行政首长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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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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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专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6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意见,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意见指出,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以下称“约法三章”)。但在一些地方或部门还存在落实成效不明显、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甚至继续审批和开工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情况,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 意见要求,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负总责。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意见还要求,建立报告制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每年1月20日前,要将上一年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送国务院。 根据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每年一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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