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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燃气报警器咋多交145元 |
燃气公司:合同中未约定统一安装,二次施工费用增加 | |
- 2013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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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委会人员表示,当时确实收了200元的报警器安装费,现在这笔钱在居委会。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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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家住稻香小区的杜女士向居委会交了3500元钱,包含天然气管道费、200元钱的报警器等费用,等管道铺设完成后,杜女士和小区其他居民发现家里并没有装天然气报警器,而且负责安装的港华燃气公司人员说,如果现在自愿安装报警器,需要额外再交145元钱,这让杜女士觉得十分不合理。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朱文敏 居民反映: 报警器的钱交了 现在要多交145元 杜女士告诉记者:“今年5月初,居委会收了我们家3500元天然气安装费,里面包含有200元报警器钱,7月开始安装的天然气管道,10月末小区住户就都装好了,但是管道上只有燃气表,没有报警器,大家都在等着安装报警器的时候,11月28日居委会突然告诉说,之前交的200元报警器钱退还,如果要安报警器要交345元,自愿安装的居民要写申请交给居委会。” 杜女士给记者提供了落款为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材料,题目是“关于稻香小区部分居民要求增装报警器情况的答复”,里面写着“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不属于济南港华燃气安装内容里面的标准配置设备,为满足部分客户需求,公司予以安装”,“既然报警器不是港华燃气的设备,为什么当时要收钱呢?”小区居民胡女士说她和邻居都很费解。 燃气公司: 合同中没约定 安装需拆除部分设施 “我们只收了稻香小区每户2063元的费用,里面并不包括报警器的钱,而且我们与稻香小区居民签订的合同里面,也没有约定要安装报警器。”港华燃气一位负责人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不属于济南港华燃气安装内容里面的标准配置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天然气报警器使用寿命为5年,使用到3年的时候应按规定至少检查一次,而济南目前没有受理检测民用报警器的机构。他们与稻香小区签订合同时,和居委会已经沟通好了,该小区不统一安装报警器,所以港华燃气在设计线路和施工阶段,都是按不安装报警器进行的。现在,如果要安装报警器,需要将现有表前阀后的燃气设施全部拆除,再重新安装,这样就会比直接安装多产生145元的费用,总共需要345元。 居委会: 决定不安装后 未及时通知居民 关于居民家中报警器的费用问题,记者联系上了负责该小区天然气安装工作的明园社区居委会书记李金铭。李金铭说,今年5月收取居民的费用里,确实含有200元的报警器钱,还收取了2063元交给港华燃气,此外还要收居民每平方米20元的配套费,每户30元测绘费及12元的保险费。 “收了钱之后,港华燃气公司经过研究,决定不安装报警器,所以居委会决定把每户200元都打到居民的交费本里,没有及时通知所有居民不安装报警器了,所以现在居民才会认为收费不合理。”李金铭说。“我们决定下周二左右,就将这笔钱直接以现金的形式退还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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