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王晏坤)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即将迎来储存、运输、销售的旺季。烟台市安监部门近日出台《烟台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进行明确分工。 《方案》要求,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对经营产品进行标识,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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