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程凌润) 2013年度莱城区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于近日公布,经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等,19名高校毕业生被聘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 记者注意到,19名高校毕业生分别在莱城工业区、莱芜农高区、凤城办事处、羊里镇、方下镇、牛泉镇、高庄办事处、苗山镇、和庄镇、茶业口镇、大王庄镇、寨里镇从事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公示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岗位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据介绍,莱城区在全市公开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是为了做好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1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最长服务期限为三年,三年后不再聘用,实行市场化就业,其聘用实行协议管理,聘用期间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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