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赵帅 常芳) 十年前,钢城区一男子怀疑妻子给他戴了“绿帽子”,就与妻子离婚。近日,男子由于生活窘迫,被前妻骂“养不起女儿”,他一怒之下致情敌儿子重伤。对此,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钢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十年前,钢城区辛庄镇徐家店村村民吕某某以妻子与本村的张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离婚。离婚后,吕某某和年仅5岁的女儿一起生活。由于吕某某好吃懒做,至今未婚,多年来,父女二人一直生活窘迫。 今年8月份的一天,上中专的女儿回家要生活费,吕某某称没钱,女儿和他争吵一番后跑到母亲家。前妻打电话对吕某某进行辱骂,称其没本事,连女儿都养不起。吕某某一时气愤难平,认为自己家庭破裂,生活诸多不顺,皆因张某某造成,便预谋报复张某某的儿子。 次日,吕某某饮酒后,携带尖刀在张某某儿子放学回家的路上等候。发现目标后,吕某某冲上去将张某某儿子颈部刺去,致其重伤,张某某儿子挣脱着跑回家中后,吕某某仍紧追不舍,并对出来阻拦的张某某妻子腹部捅刺两刀,致其轻伤。后来,闻讯起来的群众将吕某某劝开,并报警。 庭审中,吕某某毫无悔意,竟辩称“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公诉人对此提出其认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酌情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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