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见习记者 赵克) 记者近日在章丘市政府了解到,根据章丘市道路安全管理实际规定,部分道路将禁止大货车通行。 通告具体要求包括:经十东路以北、龙泉路以南、世纪东路以西、世纪西路(包含)以东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大、中型载货(黄牌)汽车、农用运输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等除外)通行;总质量在4.5吨(不含)以下的蓝牌载货汽车,在每日的7:00至22:00禁止通行汇泉路(绣水大街至眼明泉段)、双山大街、车站街(清照路至铁道北路段)、铁道北路(绣水大街至眼明泉段)、鲁宏大道。 另外,因城市拆迁排运渣土、单位施工或进出货物等需要进入市区,需在进入市区前携带施工单位(收货单位)的介绍信,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及复印件到交警大队交通科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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