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公安交警提升车管所服务质量 |
开通“美丽窗口”,提供便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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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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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邹城12月12日讯(通讯员 石文杰) 邹城市民郑先生近日在给新车入户时,将钱包遗忘在窗口民警陈良的工作台上,陈良把钱包交到“丢失物品认领处”后,通知了郑某。事后,郑先生拿出500元感谢,被陈良婉拒。这是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开展“美丽窗口”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增强服务意识,全体车管民警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并建立了监督台,每位民警的姓名编号都一清二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班时间一律着警服,严格警容风纪、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了值日警官台,大厅设立导办员,对办事群众进行引导服务。 针对部分驾驶人、车主疏忽大意,造成车辆脱审,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情况的发生,该所开通了手机短信平台服务和电话告知服务,8月份开通以来,共发告知信息23683条。 同时,在业务大厅统一设置了机动车查验岗、业务受理岗、档案管理岗、业务收费岗,同时,邮政、保险代理等部门进驻业务大厅。业务手续全部在业务大厅内实行内部传递,流水线办理,窗口民警严格落实“零距离”指导、“零停留”办公、“零差错”办理,“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的“五零”管理模式,杜绝了群众办事找熟人和被“车虫子”欺骗的现象。 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查验关,杜绝非公告车辆注册登记。1至11月份,已拒绝给不符合规定的67辆车注册,从源头上消除了事故隐患。 该车管所成立了“重点车辆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重点车辆的信息采集及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教育,截止11月,共采集重点车辆信息4423辆,驾驶人5046人次,其中危险品运输车92辆、校车14辆,实行了户籍化管理。对已达到报废、长期不审验、不经营的车辆进行彻底排查,建立台账,联系车主发放告知书,对143辆车办理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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